湖南省人民政府机关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首页 > 案例展示

湖南省人民政府机关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

  • 型号:LDX-K3050
  • 输出电压:0-30V 输出电流:0-50A
  • 来源:kaiyun.com官网
  • 发布时间:2024-03-04 09:33:49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 在线订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湖南省人民政府机关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省政府办公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厅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人事部(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省政府机关大院3办公楼2楼210室)

  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执业资格证必须于2019年7月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一定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9年12月1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检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人事部(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省政府机关大院3办公楼2楼210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真实的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操作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技能操作考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相关知识,总分100分;技能操作考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动手能力、知识运用、团队协作、医患沟通等方面,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和实际操作总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能力等,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公布。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