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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罚1万元!个别小区依然如故!鹤山人发现这一些状况可举报

  • 型号:LDX-K3050
  • 输出电压:0-30V 输出电流:0-50A
  • 来源:kaiyun.com官网
  • 发布时间:2024-03-16 23:25:28
  • 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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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

  新规实施“满月”, 不少小区电梯内新装了电瓶车阻车系统、新建了停车棚并安装充电设施,居民安全意识也有所增强。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尽管电瓶车上楼乱象有所改观,但电瓶车违规上楼、“飞线”充电等现象依旧难禁……顽疾难以根除,究竟症结何在?

  全国电瓶车的社会保有量约3亿辆,其在电梯内爆燃、楼道起火,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调研中,受访专家和群众建议,禁止电瓶车“上楼”, 消防部门、社区要通过技术方法、创新方法、加大宣传力度,社区、物业要做好监督管理,消除“上楼”的隐患,推广建立电梯电瓶车阻车系统,建设停车棚并安装充电设施,做好“下楼”后的配套设施建设,从根上治住电瓶车“上楼”顽疾。

  此外,还可以在选址、施工、管理的规范和充电价格上先行建立相关区域标准,用于解决当前电瓶车停车棚及集中充电设施缺乏权威标准、缺少统一安全技术指标的问题。

  案例一:7月18日,杭州一电瓶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车上一对父女被严重烧伤。

  案例二:5月10日,四川成都丛树家园小区电梯内,一辆电瓶车突然起火,火焰瞬间吞噬整个电梯间,多人被烧伤,包括一名婴儿。

  通常适用于电动车的动力电池,可大致分为锂电池和铅酸电池两大类。而锂电池因为功率密度高、重量轻、对环境友好等特点,成为了电动车的首选动力电源。

  据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CESA)统计的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新增电化学储能装机容量中,锂电池占据了97.1%,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优势。

  锂电池,主要是依靠锂离子在正负极之间移动实现充放电过程,从原理上看,造成锂电池爆炸最主要的因素有过充和短路两大类。

  过充,主要发生在锂电池的充电过程,由于电池存在电阻,充电过程中电池会蓄积大量的热量。锂电池中的保护设施可以通过检验测试电压的方式,对过充进行某些特定的程度的保护。

  但是,当过充时间过长,电压持续过高时,锂离子电池里面有可能会出现短路,导致锂电池温度和压力一直上升,由此产生爆炸、起火的风险。

  短路,则主要发生在锂电池的使用的过程中,锂电池在使用时,自身温度会持续上升,同时电池也维护正常的散热。

  如果因为外因导致电池温度过高,则轻易造成电池隔膜损坏,引起短路,从而造成内部热量积累过多,引发链式化学反应,造成电池爆炸燃烧。

  因此,有些小伙伴都表示,锂电池不安全,还是按时换铅酸电池更好,那究竟是真是假呢?接着往下看……

  和锂电池相比,铅酸电池的管理系统中缺乏充电时对电池的过充保护,很多充电器也没办法做到满电后断电,在过充时爆炸几率比锂电池更高;并且,铅酸电池的电解液为强腐蚀性的硫酸,发生漏液或者爆炸时,危害要比锂电池更大。

  总体来说,铅酸电池的安全性并不如锂电池。日常生活中必须要格外注意避免铅酸电池非间接接触金属制作的产品,以免引起腐蚀,同时避免电池直接接近热源,导致温度过高,引发起火。

  3.私自改装很难保证电池的连接完全合乎安全准则,运行时有发生短路、爆炸的风险。

  电动车电池一般寿命为1-2年,如果充电时电池发热严重,肉眼可见的破损和变形,如电池鼓包、电池外壳破损,也要到专业的维修点来更换。此外,“一充就满,一跑就光”。这是电池硫化最典型的特征,此时电池已经失效,需按时换电池。

  正规厂商的电动车和电池产品往往进行过严格的安全测试,更有安全保障。非标准电动车往往在电池和电路连接上大概率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充电和使用的过程中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

  私自扩容电池和电瓶在拼装工艺和电芯选择上很难保证原厂的质量,从而使得电池在使用的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短路问题。

  原装充电器往往会与电池的充电保护功能相适配,而第三方充电器在此方面缺乏保障,有几率会使电池损坏,引发安全事故。

  充电、停放电动车时尽可能地选择统一配置,具有较高安全保障的地点,切勿在楼道、公共门厅等民用公共区域充电和停放电动车。

  外界温度过高容易影响锂电池本身的散热,因此导致电池里面温度过高,引发隔膜熔穿和短路现象。因此,应该避免电池直接暴晒,同时也不要靠近温度过高的热源。

  鹤山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车不要私自更换电池,不要在楼道内、户内充电,要向违规停放、充电说不,以确保消防安全。

  发现违规在楼内公共区域停放、充电的,可拨打12345或96119进行举报。

  9月1日起,《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要求公民应遵守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事实上,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违反以上规定且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将被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则被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规定》实施后三天,8月4日,广东中山就发出了全省第一张电瓶车违停罚单。在此前的消防检查中,消防监督员已经发现,中山市坦洲镇一栋高层民用建筑一楼楼道及公共区域,存在大量违规停放电瓶车现象。根据相关规定,消防部门对本次复查发现的违规停放电瓶车的市民谢某,处以1000元罚款。同时,消防部门当即要求物业公司做整改。

  目前影响电瓶车安全问题的另一个因素是充电设施。不少居住场所缺少充电设施,因此许多居民只能冒险将电动车放在楼道或带回家里充电。今年新实施的《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中已针对基本的建设不一的建筑分别作出要求。

  该规定指出,对于拟建、在建的居住小区、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项目,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指导督促设置电瓶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既有建筑场所的产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应设置或改造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而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物业服务人则应当加强对停放、充电行为的消防安全管理。

  来源:新华社、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消防知识宣传、羊城晚报金羊网、鹤山市应急管理局等